重庆经济技术开发区于1993年经国务院批准设立,是
中国西部地区最早设立的
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重庆经济技术开发区分为南部园区和北部园区,分别地处重庆市
南岸区南坪地区和
重庆北部新区经开园。
开发区简介
重庆经济技术开发区是西部地区最早设立的国家级经开区,规划发展面积160.05平方公里,是重庆主城东部槽谷地区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是主城东南门户、南向大通道的起点。
区内布局有重庆东站枢纽新城、广阳湾智创生态城、迎龙创新港、重庆脑与智能科学中心,是全国“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国家绿色产业示范基地、国家密码应用创新示范基地、国家新型工业化物联网产业示范基地、国家双创示范基地、重庆生态环境科技创新基地。
当前,重庆经济技术开发区正全力助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和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以开发区改革优化重塑体制机制作为重大战略机遇,聚焦“智慧+”“创新+”“绿色+”,做大智能制造、软件信息服务、大健康3个主导产业以及节能环保、汽车电子2个特色支柱产业,培育数字能源、类脑智能等未来产业,已吸引高通、网易、阿里巴巴、京东等世界500强企业在区投资,产业能级、创新能级、开放能级、城市能级不断提升。2023年,规上工业企业营业收入实现856.9亿元,全年地区生产总值同比增长8.3%,全市排位第一。
投资环境
发展历史
1990年,重庆市政府在重庆市城市规划的四个
副中心之一—南坪,创办“丹桂
台商投资区“,规划面积1.5平方公里。似乎是无意之间,为20年后的一个鸿篇巨制埋下了伏笔。1993年4月4日,国务院正式批准重庆设立
中国西部第一个
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区范围由“丹桂台商投资区“的1.5平方公里扩大到9.6平方公里。本是一个城市胸中
丘壑,从此列入国家经济发展方阵。2001年,重庆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始形成一区两园格局,南区5.0km,北区4.6km,并在
北部新区设置了83.7km的拓展区。不到十年时间,经开区已经形成了
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汽车摩托车、
精细化工及新材料、绿色食品、服装等成熟的六大产业格局。2009年,经开区入驻企业超过200家,其中外资企业近40家、
世界500强和国际知
名企业近30家,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79.2亿元,同比增长14.5%,在西部位居第二。2010年8月,重庆经济技术开发区拓展到南岸大茶园地区,规划出新的发展蓝图,又一个世纪华章惊世落笔。
2024年是首批国家级经开区成立40周年,重庆国家级经开区经历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的蝶变,不断“经”益求精、“开”路先行,探索出因地制宜的新打法和行之有效的好经验,成功实现突围进位。数据显示,2023年,重庆经开区、万州经开区、长寿经开区共计实现外贸进出口242.3亿元,分别占所在行政区的96%、96%、99.5%;实际使用外资7102.6万美元,分别占所在行政区的94%、99.3%、98.7%。
战略地位
重庆经济技术开发区属于
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处在重庆
城市副中心之一的茶园地区,与
两江新区、
重庆高新区形成三足鼎立之势,共同助推重庆
外向型经济的大发展。重庆经济技术开发区作为重庆外沿线亿万板块的龙头,带动主城东南部沿江经济带的发展,与两江万亿板块互为依托;重庆经济技术开发区作为
南岸区行政中心所在地,有力推动南岸区经济社会的发展。
区位优势
重庆经济技术开发区占据重庆主城东南门户,水路通道可辐射整个
长江流域,陆路交通可辐射西南、西北、
华中区域,有利于发展
外向型经济。重庆经济技术开发区先天的江岸资源得天独厚,有利于发展
临港经济和
总部经济。重庆经济技术开发区与
两江新区和
保税港隔江相望,有利于在
功能定位和产业发展上形成互补和配套拓展格局。重庆经济技术开发区
自然环境优美宜人,东靠
明月山,西接
铜锣山,南临
樵坪山,北依长江
广阳岛国际生态居住和休闲度假区,自然环境优美宜人,有利于发展高端居住和休闲度假区。
交通情况
经
真武山隧道、大佛寺大桥至
重庆江北国际机场、
重庆火车北站仅需20分钟;经内环快速干道、
长江大桥或
菜园坝大桥至
解放碑、
朝天门、
重庆火车站仅需10分钟;经
慈母山隧道、
朝天门大桥至
江北嘴仅需10分钟;
南山隧道建成后,通往
渝中区、
江北区将更加快捷;东港码头滨临
长江黄金水道,可直接实现海上航运;
绕城高速公路、内环快速干道、江南大通道、
东城大道,以及
重庆轨道交通6号线、
重庆轨道交通8号线、铁路东南环线,形成便捷的陆路网络。
能源供应
拥有110KV迎龙、峡口、莲池、东港变电站4座,在建220KV书房变电站1座,电力保障能力强;拥有覆盖全境的供气管道,并与重庆外环高压燃气管线相连,气量气压充足;拥有日供水能力10万吨的臭氧深度净水水厂1座,水源清洁,出厂自来水达到直饮水标准;拥有日处理能力10万吨的
污水处理厂1座,工业和
生活污水可全部纳管。
发展战略
经过反复研究、集思广益,重庆经开区科学制定了“十二五”期间的“12345”发展战略。围绕1个目标。围绕将重庆经开区建设成为“西部领先、全国一流、国际知名”的
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总体目标,到“十二五”末实现投产、在建和招商项目产值2000亿元,其中实际
投产项目产值1000亿元。立足2大定位。立足“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内陆港口开放基地”两大定位,打造西部地区重要
增长极的增长极、
长江上游地区经济中心的
高端产业集聚地。做强3大产业。做强高端装备制造、
现代信息技术和现代服务业三大主导产业。完成4大任务。到“十二五”末,拓展区可建设范围内
土地整治基本完成,基础设施配套趋于完善,招商引资取得显著成效,
现代产业体系初步形成。推进5区建设。1年打基础、3年上台阶、5年见成效,10年内把经开区建设成为
国家中心城市和内陆开放高地的先导示范之区、高端产业之区、
临港生态之区、创业成才之区、安康幸福之区。
按照上述战略,确定“十二五”主要发展目标为:5年固定资产投资累计完成1350亿元;
GDP年均增长25%,达到550亿元;工业总产值年均增长21%,达到1200亿元,产能达到2000亿元;实际利用内资、外资累计分别突破400亿元、13亿美元;外贸进出口总额年均增长50%,达到7.3亿美元。
主导产业
重庆经济技术开发区新一轮发展坚持质量与速度并重的原则,以高技术、高产出、高效益产业为重点,提出“3+x”的
产业规划,即:以
高端装备制造业、现代信息
通讯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为主导,重点发展特种船舶、
数控机床、
环保装备设备、手机、
物联网、总部经济、
仓储物流等产业。2015年,新区
总产值将达1000亿元。
围绕“3+x“的
产业定位,经开区规划出五个功能区和一个
产业带:核心功能区、茶园功能区、东港功能区、迎龙功能区和总部经济产业带。
东港港区是重庆重点发展的“
三基地四港区”之一,依托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建设东港
集装箱码头、船舶修造基地,重点发展船舶行业。作为重庆主要的机电
装备制造基地之一,以重庆机电
控股集团旗下的机床集团、通用工业集团、美的通用
制冷设备公司、博森电器公司整体迁入为契机,重点发展数控机床、
通用机械、制冷设备、
电力设备行业。
拥有中国西部地区唯一的
移动终端及物联网
设备检测认证机构——工信部电信研究院西部分院,以及国家级
移动通信终端产业基地、国家
新型工业化产业(物联网)
示范基地、3G
技术产业化基地。入驻了
国虹科技、凌进电子、英业达、
万利达、鼎暄科技、大唐新数码、索伦科技、组源通信等
电子企业。今后将重点发展
微型电脑、
上网本、手机、电子芯片、物联网、
三网融合、云计算、信息
服务外包行业。
(3)现代服务业
发展仓储物流,建设东港仓储
物流基地、综合
物流市场、农产品综合交易市场,将设立农产品
交易所。发展总部经济,将设立进出口离岸
结算中心、电子商务结算中心。发展商务楼宇,建设商贸购物中心、高端住宅区、休闲度假区。
暂行规定
为了加快推进重庆经济技术开发区率先优质跨越发展,鼓励国内外资金、项目、技术、人才聚集经开区,现根据国家、重庆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经开区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区内适用优惠政策
2.西部大开发政策
5.国务院3号文件政策(《
国务院关于推进重庆市统筹城乡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号))
6.重庆市鼓励投资相关政策
二、区内优惠政策
公共政策
2.企业所得税区级收入部分“两年全返三年减半返”(工业企业、仓储物流企业)。
4.全额补贴
高级管理人员前五年所纳
个人所得税区级收入部分。(工业企业、仓储物流等企业年产值需达10亿元)。
5.对从事科技开发的企业、高等院校、
科研机构等可安排
房屋租金补贴。
6.引进人才给予安家资助。
工业企业
7.扶持新购地建设项目的基础设施建设。
7.1
土地出让契税和城市建设配套费区级收入部分最高可全额补贴。
7.2 按期建设投产且年税收达5万元/亩(出口型企业年
出口额达20万美元/亩)的,对已投产用地所缴纳的
土地使用税,三年内按区级收入部分的50%给予补贴。
7.3 获评“重庆环境友好工程”称号,投资总额达到10亿元的,一次性提供50万元的环保工厂建设资金;投资总额每增加10亿元,环保工厂建设资金递加20万元。
8.优惠租赁厂房宿舍。在区内租房
生产经营的企业,享受租金与税金或出口额挂钩的优惠租金(含
物管费)。即每年年初按优惠
租金标准预收租金后,年终按实际缴纳的
企业所得税、增值税、营业税三项税金额度或出口额度给予租金补贴。具体标准见下表(按建筑面积计算):
9.增值税区级收入部分“前两年减半返”。对经开区发展产生
重大影响和做出重大贡献的项目,按企业设立年度起两年内所缴增值税区级收入部分的50%给予补贴。
10.鼓励增资扩产。增资扩能、技术改造且新增
投资额在500万元以上的,从增资扩能项目投产当年起三年内,补贴
企业所得税区级收入增量部分的50%;在增资扩能时不新增用地,再补贴增值税区级收入增量部分的50%。
11.鼓励创新。被认定为
高新技术企业、国家
创新型企业的,分别给予10万元奖励;高新技术企业资质在有效期内的,享受“两年全返三年减半返”的所得税扶持政策后,第6至8年,
再按企业所得税区级收入部分的50%给予补贴。
12.贷款
贴息。高新技术企业的固定资产投资贷款利息,可按不高于
基准利率计算的贷款年利息的25%给予补贴,且不超过该企业当年所缴企业所得税、增值税、营业税区级收入部分的25%。贴息期自贷款年度起不超过两年。
13.研发扶持。对新通过国家或市级
重点实验室、
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的企业,在认定当年分别按30万元、10万元进行奖励。对获得奖励后又被通过更高级别认定的,将给予相应差额奖励。在获得
国家重点实验室、
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授牌且正常经营一年后,经征求重庆市科委意见之后,一次性给予不高于300万元的研发
能力建设扶持。
14.鼓励
申请专利。区属重点发展的装备制造、电子信息、仪器仪表、生物医药、新能源及新材料等项目,当年获得的国内
外观设计专利、国内
实用新型专利、国内
发明专利,分别按每件专利500元、1000元、10000元进行奖励。
现代服务业
总部经济:
15.1 补贴总部型企业自建经营用房的
土地出让金。
16.财税扶持。对新入驻总部型企业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
企业所得税的区级收入部分,第一年给予100%,第二年、第三年给予70%的补贴。其中企业自
税务登记之日起3年内,任意一年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的区级财政收入部分在1000万元(含)以上或3年总和在2000万元(含)以上的,给予500万元的一次性扶持。
17.对
办公用房进行财政补贴。对新入驻的银行、保险、证券公司机构总部、
地区性总部、省(市)级总部,新建办公用房的,对其自用部分建筑面积按每平方米1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享受补助的办公用房,5年内不得对外出租;购置办公用房的,其自用部分缴纳的契税全额安排企业使用;租赁的自用办公用房,自租赁起始日起3年内每年按房屋租金的30%给予资助。若实际租赁价格高于房屋租金市场指导价的,则按市场指导价计算租房资助。
18.财税扶持
18.1 新入驻的银行、保险、证券公司机构总部、地区性总部、省(市)级总部,自开业年度起,其所缴纳的营业税区级收入部分,实行“前两年全返后三年减半返”;自获利年度起,其所缴纳的
企业所得税区级收入部分,实行“前两年返70%,后三年减半返”。扶持总额的20%可用于奖励经营班子。在协助上述金融企业和机构申报重庆市落户奖励的同时,给予其与市政府拨付落户奖励款项等额的一次性扶持。
18.2 对新设立的其他金融机构,减半补贴其前三年所缴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的区级收入部分。
18.3 对新入驻的
股权投资企业和股权
投资管理企业,其所缴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的区级收入部分,实行“前两年全返后三年减半返”。其中,股权投资企业的该部分扶持资金,用于奖励该企业委托进行管理的股权投资管理企业。
18.4 对新入驻的
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以上的
信托投资、
金融租赁、
融资租赁、
信用担保、
小额贷款及其他金融中介服务企业,自税务登记之日起3年内,对其缴纳的营业税、
企业所得税的区级收入部分给予50%的扶持。
19.扶持物流企业基础设施建设。对新建的大型仓储、分拨、配送、采购类等
现代物流企业用地,其
投资强度达到有关规定要求的,按
工业用地政策执行;同时,参照享受7.1条扶持政策。
20.鼓励物流企业申请等级评定。首次被国家物流与采购协会评定为2A、3A、4A、5A的物流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10万元、15万元、20万元。
21.积极推广
物流技术和
设备标准。区内大型仓储、分拨、配送、采购类物流企业,仓储面积达到1万、2万、4万平方米及以上的,一次性奖励5万元、10万元、20万元;当年
新购集卡车辆(含更新)的,每辆补助5000元;集装箱业务年标箱量首次达到1万、1.5万、2万、2.5万、3万标箱以上的,分别奖励10万元、20万元、30万元、40万元、50万元。承运
国际集装箱业务的分别再增加一倍。
22.扶持
专业服务、中介和
文化服务业发展。新入驻的年增值税、营业税、所得税区属部分在10万元(含)以上的,就其所缴该三项税收的区级收入部分,三年内每年给予50%的扶持。
23.扶持大型
专业市场发展。新入驻大型专业市场,正常经营一年以上,按当年市场
销售总额和入库税收给予扶持。其中,销售总额在10亿(含)以上,且当年实现区级财政收入300万以上(含),前三年分别给予100万元、70万元、50万元扶持,其中30%用于奖励经营班子;销售总额5至10亿元,且当年实现区级财政收入150万以上(含),前三年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20万元扶持,其中30%用于奖励经营班子。
24.鼓励和扶持软件及
服务外包产业发展。软件及
服务外包企业除享受国家、重庆市相关扶持政策外,对企业及培训机构租用经开区管委会提供的研发、办公、生产、培训用房,按照先缴纳后补贴的办法,给予两年全额的房租补贴。每家企业享受房租补贴的用房面积原则上不超过500㎡。房租补贴一年兑现一次。
25.扶持
外向型企业发展。对出口额100万美元(含)以上的自营性
外贸企业,实行每出口1美元基数内予以1分
人民币贴息,增量部份予以2分人民币贴息;对出口额2000万美元(含)以上的经营性外贸企业,实行每出口1美元予以1分人民币贴息。
26.实行一站式
行政审批服务,做到“一栋楼办公、一个窗口对外、
一条龙服务”,公开办事内容、程序和时限,按时办结。
27.对重点项目实行区级领导重点联系制度和专门服务小组
跟踪服务制度。
四、招商引资奖励政策
28.对在引进重大项目过程中发挥关键作用,并最终促成
项目投资成功的社会单位、团体和个人(不包含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称为引资人,经投资方和经开区管委会确认,享受招商引资奖励政策。
29.引进
世界500强企业(总部)、世界知名企业(总部)或知名品牌,根据引资人所起的作用和贡献,给予到位注册资金1%—3%的奖励。
30.引进国内制造业100强企业(总部)、重点电子
信息业(总部)、服务业100强企业(总部)或拥有
中国驰名商标、
中国名牌的企业,根据引资人所起的作用和贡献,给予到位注册资金5‰—1%的奖励。
31.引进注册资金1000万元以上的工业项目以及注册资金300万元以上的服务业项目,对引资人给予到位注册资金1‰—5‰的奖励。
32.对引进投资建设基础设施项目的引资人,根据其所起的作用和项目对我区发展的拉动和影响,给予5—10万元的奖励。
33.引进中央及重庆市对区属项目较大数额的投入资金,以及境内外无偿资金,按引入资金额度的1%给予奖励;引进无息或低成本资金,给予引入资金额度5‰的奖励。
34.同一项目符合两项或两项以上
奖励条件的,就高执行。奖励最高额度不超过200万元。世界500强企业、国内制造业100强企业、国内服务业100强企业等以上年度官方发布的名单为准,拥有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名牌的企业以国家
工商总局、中国名牌委员会认定的为准。
35.对引资人奖金的支付,分两次兑现奖励。第一次,注册资金到位后支付50%的奖金;第二次,在引进的项目实现第一次纳税后,支付其余50%的奖金。因奖励引起的纳税,由受奖人承担。
五、附则
36.享受优惠政策的入驻项目须符合经开区
产业规划与布局,和环保、低碳的要求。同时,还应达到相应的投入、产出强度规定。
37.若本规定之后,国家和市政府出台新的办法,则遵照执行。重庆市内同类地区依法许可的鼓励
投资政策,比本规定更优惠的,则对符合本区重点打造和提升的产业,在许可权限内给予投资者同等或更加优惠的政策。对经开区经济社会发展示范性强、带动作用大、税收贡献多、
发展潜力大的产业项目,可实行“一企一策”、“一事一议”。
38.企业所申请的建设规费类补贴,在项目取得“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后申请;企业所申请的与产值、税收等挂钩的补贴、奖励,依照
会计年度,按从优、从高、同类同地点不重复的原则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39.符合招商引资奖励申报条件的,由引资人自行提交有关申报材料进行申报。由经开区
投资促进局会同
财务局等有关部门审核,报请经开区管委会批准。
40.本办法中“总部型企业”是指工业、商品
流通业、旅游服务业、
交通运输业、邮电通讯业、
信息产业、建筑业等行业中的以下企业:(1)跨国公司、国内大型企业(集团)总部、区域性总部,以及具有独立
法人资格,在经开区
注册登记、且主要税收(含企业所得税)在我区汇总缴纳的市级以上(含市级)销售、采购、结(汇)算、研发中心等;(2)市级以上(含市级)控股
公司总部;(3)年进出口总额在5000万美元及以上的进出口公司总部;(4)经开区认定的其他总部型企业。
41.本办法中“专业服务、中介和文化服务业”提指下列服务业经营者:(1)会展服务、咨询、评估、认证、经纪、代理等商务服务机构;(2)律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
税务师事务所和策划、
广告媒体公司等专业服务机构;(3)国家级和市级
行业协会、
教育培训机构;(4)从事旅游
资源开发和服务的旅游企业;(5)勘察、设计、研发、检测等专业服务机构;(6)文化、体育、娱乐、营利性的
医疗保健机构和
城市公共服务等企业。
42.本规定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由经开区投资促进局负责解释。
发展状况
综合情况
2008年,全区实现经济社会
又好又快发展, 主要经济指标大多完成全年计划,同比增幅均在20%以上。实现地区
生产总值458.27亿元,比上年增长23.0%,总量占全市的9.0%,增幅高于全市8.7个
百分点。按产业划分,
第一产业实现增加值0.71亿元,比上年下降5.3%;
第二产业实现增加值303.56亿元,增长14.2%;
第三产业实现增加值154亿元,增长45.5%。三次产业增加值比例为0.2:66.2:33.6。按区域划分,北区完成
地区生产总值207.09亿元,比上年增长45.5%,占全区生产总值的45.2%;南区完成251.18亿元,增长9.1%,占全区的54.8%。另外,高新区完成266.36亿元,增长26.8%,占全区的58.1%;经开区完成191.92亿元,增长18.1%,占全区的41.9%。
北部新区地区生产总值年均
增长速度达到29%,已成为重庆经济发展的重要
增长极。
重庆经开区在2007年54个
国家级开发区投资环境评价中由19位提升到18位,继续名列西部第一。
工业和建筑业
工业经济稳步增长,继续发挥主导作用。2008年,
北部新区工业企业经受了前所未有的考验,
自然灾害、能源及原材料价格剧烈波动、
金融危机导致的市场大幅萎缩,都给企业
生产经营活动带来了巨大冲击,
主导产业中尤以汽车行业增速下滑严重,但工业仍保持了两位数增长。全年实现
工业总产值1202.87亿元,比上年增长19.6%;实现
工业增加值280.37亿元,增长12.9%。工业对地区生产总值的
贡献率达37.2%,拉动经济增长8.6个百分点,支柱效应显著。全年工业
产销率为98.6%,实现利税总额140.66亿元,比上年增长15.3%;
实现利润65.13亿元,增长18.2%。工业总产值在1亿元以上的企业有112家,其中10亿元级的有17家,100亿元级的有2家。亿元以上工业企业完成工业总产值1131.10亿元,占全区的94.0%。
实施“424”
发展战略,加快建成以高新技术为基础的现代
产业基地。新建黄茅坪、平场、大云、花朝4个工业园区,提升翠云、沙堡2个工业园区,打造人和、礼嘉、火车北站、金山4个
现代服务业聚集区。大力发展汽车摩托车及零部件产业,2008年实现产值642.95亿元,比上年增长14.0%,占全区工业比重为53.5%,
支柱产业龙头作用明显。轿车产量达到24.13万辆,占全市整车产量的22.3%、轿车产量的55.1%。
汽车零部件制造业实现工业总产值140.14亿元,占全区
汽车产业的21.8%。
北部新区已成为重庆汽车
产业发展最快、布局最集中、
技术含量最高的区域。在做大做强汽车摩托车等制造业的同时,
产业结构不断优化,仪器仪表、医疗器械、
生物医药、
软件外包和现代服务业逐渐成为新的增长点。2008年仪器仪表和电气
机械制造业产值同比增速分别高于全区平均水平1.6和5.1个百分点。
建筑业发展前景广阔,仍处
上升通道加速上行。由于
市场空间大,北部新区逐步聚集了一批具有竞争力的
建筑企业,2008年末有资质等级的建筑企业571户,近全市的十分之一,实现增加值23.19亿元,比上年增长32.8%,上缴税金6.23亿元,增长20.9%。
高新技术产业
自主创新绩效不断提升,产业持续
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明显提高。全区有405个
项目申报各类计划资金,落实西部大开发优惠、进口设备免税、
出口退税、新产品补贴、中小企业发展资金等优惠政策,帮助企业获取各级财政扶持资金共1929万元。新认定
重庆市
重点新产品54个、重庆市
科技攻关项目6项、
创新基金项目12个。
重庆东电通信技术有限公司等29家企业被认定为“重庆市
高新技术企业”,
长安福特J48C、C307汽车拉索等66个产品被认定为“重庆市
高新技术产品”。目前,
北部新区成为全市最大高新技术企业聚集区,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有241家,占全市的35%。
依托辖区内国家生物产业基地、国家
电子信息产业基地、
火炬计划国家软件产业基地、国家
留学生创业园、重庆创意产业基地、重庆仪器仪表产业基地、重庆
对日软件外包基地等产业发展平台,加快发展信息、生物、软件、创意等
高技术产业。全区高新技术企业完成工业总产值729.46亿元,实现
销售收入809.11亿元,高新技术企业占工业总产值比重60.6%,拉动全区工业总产值增长7.6个百分点。全区
高技术制造业企业全年完成工业总产值99.9亿元,实现销售收入108.2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8.2%和40.6%,增幅分别超过今年全区工业平均水平8.6和22.4个百分点。高技术制造业拉动全区工业总产值增长2.4个百分点。
经济贸易
社会消费持续旺盛,现代服务业潜力较大。现代服务业累计实现收入330.12亿元,比上年增长20.1%,实缴税收22.37亿元,增长22.1%。
商业贸易相对单一的局面在不断改变,在
汽车销售已形成较大规模的同时,餐饮住宿、物流
运输业发展迅速,餐饮住宿业实缴税收0.86亿元,增长49.8%;交通运输仓储及
邮政业实缴税收1.42亿元,增长76.8%。2008年,全区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13.25亿元,增长28.1%。其中,
批发零售贸易业零售额106.02亿元,增长27.6%,实现税收13.26亿元,增长39.7%;住宿和餐饮业零售额5.02亿元,增长40.8%;其他行业零售额2.21亿元,增长25.6%。
全年
进出口总额15.11亿美元,比上年下降12.1%。其中,出口4.51亿美元,下降27.4%;进口10.6亿美元,下降4.5%。进出口相抵,
贸易逆差6.09亿美元。
招商引资取得成效,
实际利用外资实现翻番。全年共
引进项目2831个,完成招商引资
投资总额180.03亿元,实际利用资金210.86亿元。其中,引进外商
投资项目12个,
合同金额1.24亿美元,
同比下降81.3%。实际利用外资4.82亿美元,增长99.7%。实际利用内资177.11亿元,增长138.5%。拓邦电子生产基地、百安居、
麦当劳、
家乐福等一批重点项目落户北部新区。
全年新注册
工商企业3167户,新增
注册资金110.50亿元。截止2008年末,经开区
工商注册企业达5159户,其中北区和南区分别为1064户、4095户;经开区北区工商注册
个体户1061户。高新区工商注册企业达14978户,其中北区和南区分别为2151户、12827户;工商注册个体户10611户,其中北区和南区分别为3167户、7444户。
固定资产投资
受金融危机及征地滞后等多种因素影响,
固定资产投资总体下降,结构变化较大。全年完成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223.05亿元,比上年下降18%。按投资类型划分:工业投资增长加快,完成39.71亿元,增长16%;
基础设施投资受征地滞后影响,完成投资27.96亿元,下降54.2%;
房地产投资仍处下行通道,完成投资140.27亿元,下降15.1%。按区域划分,北区完成144.62亿元,南区完成78.43亿元;另外,经开区完成124.76亿元,高新区完成98.29亿元。
2008年,道路完工24.39公里,累计通路245.36公里。其中“金系列”骨干道路累计建成56.38公里,完成97公里规划总里程的58%;园区道路累计建成245.36公里,完成总里程708公里的34.7%。其中北区
通车里程约21.93公里,累计建成202.87公里,占527公里规划总里程的38.5%。
城市基础设施综合网络进一步完善,新增水、电、气、信、讯等各类综合管网约123.29公里,累计达1359.89公里,其中北区新增综合管网93.45公里,累计达1191.65公里。产业楼宇新建48.9万平方米,历年累计竣工107.4万平方米;转非
还建房开工63.4万平方米、竣工55.5万平方米,历年累计竣工271.19万平方米。
生态建设
推进森林绿地建设,
生态环境出形象。按宜居、森林、景观、休闲4个概念打造都市风貌展示区,累计建成20余个
城市公园和
社区公园,城区
绿地率达到36%以上,
森林覆盖率达到40%以上,稳步推进建设“两江四岸”靓丽的
嘉陵江沿江景观带。结合创建国家
园林城市,大力实施
园林绿化工程,绿化土地772公顷。其中建成城市公园327.5公顷,城市生态林236公顷,绿化靓点工程69.5公顷,社区公园91.8公顷,长效鲜花大道46.5公顷,社会单位完成绿化建设63.25公顷。
节能减排力度加大。全社会
化学需氧量和
二氧化硫排放量削减分别为262吨和98吨,
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为0.35吨
标准煤,下降5.4%。实施“蓝天”、“碧水”等四大环保行动,完成了城市三级排水管网改造15公里。实施森林工程2242亩,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100%,全年优良天数达306天,
环保投资指数达2%。空气中二氧化硫和
二氧化氮年均浓度分别为0.063毫克/立方米和0.042毫克/立方米。
财政税收金融
财政收入平稳增长。全年财政收入188.88亿元,比上年增长27.1%,
地方财政收入58.56亿元,下降19.7%,其中,地方
一般预算收入36.76亿元,增长43.4%,占地方财政收入的62.8%。税收总额达到154.20亿元,比上年增长58.0%。
金融业发展稳定。全区金融机构年末
存款余额309.25亿元,比上年增长32.9%。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余额111.74亿元,增长61.6%。
贷款余额208.93亿元,增长17.5%。
现金收入73.20亿元,
同比增长57.2%,
现金支出79.75亿元,同比增长76%。
现任领导
喻显镔:重庆经开区党工委副书记。
社会事业
教育事业全面发展。教育投入增幅显著,学校建设超常规发展。2001年以来,全区教育总投入达14余亿元,其中学校建设投入7.4亿元。北部新区学校用地由330亩增至1015亩(含民办学校用地154亩);校舍建筑面积最初仅8.98万平方米,8年来新建校舍43.99万平方米(含民办学校校舍6.70万平方米),满足了现有
常住人口子女的入学需求,实现了学校基础设施建设跨越式、超常规发展。北部新区高水平、高质量普及了九年
义务教育,全面推行
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积极推进
职业教育,支持、鼓励
民办教育。北部新区有幼儿园77所;各级各类
基础教育学校35所,其中高完中4所,
中职学校9所,初级中学1所,九年一贯制学校7所,小学14所。在校学生60011人,其中学前教育学生11000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30343人,高中学生3455人,职业教育学生15213人。公办学校在职教职工2300余人,其中专任教师2011人。在职教师中,
高级职称167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8.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1264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62.9%。学龄儿童
入学率达100%,
普通初中入学率100%。
公共卫生
服务体系不断完善。推进了高新园人民医院门诊大楼
建设项目、
鸳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业务用房建设项目、礼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业务用房置换项目及高新园第二人民医院食堂
改建项目。加强了对
食品卫生、学校食堂卫生、
职业病防治、医疗市场、药品市场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统一整合了北部新区公共卫生
服务标准、
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标准及
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全年共为辖区群众提供老年保健、妇女保健、儿童
计免、计划生育免费手术等服务13万余人次。全区现有
卫生机构248个,其中医院、卫生院28个,
妇幼保健院(所、站)1个。医院和卫生院床位1043张。
卫生技术人员2055人,其中执业医师和
执业助理医师980人,
注册护士578人。
文化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全区开展了
全民健身活动月、单项趣味性运动会等群众性的文化活动。文化
市场监管和
文物保护工作进一步完善,完成了刘伯承旧居的看护工作和促进异地保护
设计方案;
大竹林街道蹇义墓的初步勘测和基本保护措施;
大竹林巨型
阴沉木的发掘和保护。文化设施进一步改善,全区现有
文化站4个,各类期刊52.56万册。
社会保障
年末常住人口52.51万人,其中北区人口16.38万人;
户籍人口42.40万人,其中
城镇人口40.75万人。
人口出生率为9.3‰,与去年同期持平;
死亡率为4.4‰,上升0.5个千分点;
自然增长率为4.9‰,下降0.4个千分点。全区常住人口
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99.2,
出生婴儿性别比为111.8。
民生保障得到加强。全区城镇经济单位
职工人数23.08万人中,新增城镇就业8191人,
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再就业4364人,
就业困难对象就业再就业1677人,
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新创建
充分就业社区12个,累计创建20个。养老、失业、工伤、生育等四大
基本保险扩面及基金征收任务完成良好,合计
净增参保达5802户次、18.7万人次,累计参保达15390户次、66.5万人次。其中参加城镇
基本养老保险200318人,比上年增长26.4%;参加
失业保险167990人,增长42.7%。
被征地农转非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受理申报67530人,参保率达83.2%;城乡居民
合作医疗保险北区参保率达81%。享受城镇
最低生活保障的居民有4608人,实现了城乡低保“应保尽保”。
医疗救助近1000人次,发放救助金335.7万元。启动编制全区
社区建设新规划,已创建市级示范街道1个、
示范社区6个、区级合格社区14个,并承办了全市
城市社区建设工作会议,我区社区建设
被作为先进经验进行交流。
获得荣誉
2020年1月17日,重庆经济技术开发区入选国家级经开区综合
发展水平前30名。
2020年12月9日,入选“第三批
双创示范基地”名单。
2020年12月29日,被确定为“
绿色产业示范基地”。
2022年8月,入选赛迪“2022园区
高质量发展百强”,排名第66。
2023年7月,入选赛迪“2023园区高质量发展百强”,排名第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