羁縻州是指古代朝廷在边远少数民族地区所
置之州。以情况特殊﹐因其俗以为治﹐有别于一般州县。相当于自治区。
羁縻府州(Jī mí fǔ zhōu)《史记·司马相如传·索隐》解释说:“羁,马络头也;縻,牛蚓也”。《
汉宫仪》云:“马云羁、牛云縻,言制四夷如牛马之受羁縻也”。所谓“
羁縻制度”是历代
封建王朝在
多民族国家里对
社会发展不平衡的
少数民族地区所采取的一种民族政策。
唐代周边
少数民族地区设置的一种带有自治性质的地方行政机构。由少数民族首领充任刺史或
都督,并允许世袭其职。还有财政上的
自主权,但必须接受唐代在地方设置的最高行政机构
都护府的监领。体现了唐代对少数民族采取笼络政策和松散管理方针,有利于民族之间的和平相处和自然融合。
唐宋时在周边少数民族内附部落中设置的地方
行政单位。唐时包含
羁縻都护府、
都督府、州、县四级,共约八百多个。由中央任命各族首领为
都护、都督、刺史、县令,世袭,受都护府、边州都督府或
节镇统辖。人们往往以“
贡赋版籍多不上户部”,作为羁縻府州的一个重要特点。但是,所谓“贡赋版籍多不上户部”,只是《
新唐书》作者针对唐代的实际情况而做出的一种总结或判断,并不是唐朝法令的规定,事实上,唐朝廷当时对于羁縻府州缴纳赋税是有明确规定的。《
唐六典》中特别提到“
高丽、
百济应差征镇者,并令免课役”,说明高丽、百济亦须要交纳一定的课税。宋代在西南部分地区也因袭此制,设置了
羁縻州、县、峒。明代在边境部分地区设置
羁縻卫所,性质与唐宋羁縻府州相似。
唐太宗李世民设立了相对完善的以
都护府、
都督府为特点的边疆
管理体系。针对众多的边疆民族 ,唐王朝确立了羁縻府州制度,以各边疆民族部落的分布范围作为羁縻府、州
行政区划的基础,广置都督府和州、县;以边疆民族的首领为都督、刺史,管理府州的具体事务 ,并可以世袭;唐代羁縻府州并不是全部不收取赋税。例如安西地区就曾收取
商税,再如岭南诸地,
安北都护府六府七州就“以
貂皮充赋税”。安南都护府所下辖下的羁縻府州也曾收取赋税。羁縻府州是先将赋税输纳至管理它的“大州”,然后由“大州”在输纳至户部的。唐代羁縻州“贡赋版籍多不上户部”,正是由于唐代羁縻州绝大多数以向都督府、都护府进献形式承担
赋役义务,不纳入
中央财政,因而也无需统计户口,上报户部,并非羁縻州多不承担赋役。在
安西四镇,新疆出土的文书更是具体记载了
西域羁縻州百姓承担的各种名目的差课徭役。在众多的羁縻府州基础上设立都护府,由都护府
直接管理,再统于唐王朝中央政府。唐王朝设置的羁縻府州遍布于东西南北 各边疆民族地区,主要分布在
关内道(包括北自
贝加尔湖以北地区南到陕西
关中的广大地区)、河北道(包括辽阔的东北边疆地区以南至
河南省北部地区)、
陇右道(西起
咸海,东到
甘肃省的广大地区)、
剑南道(北自陕西南部,南到
云南省南部地区)、
岭南道(西 起云南省东部,东到
福建省,南到越南中南部地区),涉及的边疆民族主要是
突厥、
回纥、
党项、
吐谷浑、奚、
契丹、
靺鞨、
室韦、
高句丽、西域诸族,羌,西南诸族、岭南诸族等,见于记载的羁縻府州有856个。这些羁縻府州主要统辖于单于、安北、安 西、
北庭、安东、安南六
大都护府,其中安西、
北庭都护府管辖西域各羁縻府州;安北、
单于都护府管辖北疆的各羁縻府州;
安东都护府管辖东北边疆的羁縻府州;
安南都护府则辖有南疆各羁縻府州。都护府一般设置大都护、副大都护等官职,职责是管理辖下的边疆民族,具有抚慰、征讨、叙功、罚过的职权。
颉利可汗旧部设为
定襄、云中两个都督府,辖六个州。650年征服突厥车鼻可汗后,设置
瀚海都护府,管辖上述两个都督府。663年
都护府迁往云中,改称
云中都护府。
663年燕然都护府迁往
回纥,改为瀚海都护府。下属回纥(瀚海)、仆骨(金微)、
多览葛(燕然)、
拔野古(幽陵)、同罗(龟林)、思结(卢山)六都督府,浑、斛薛、奚结、
阿跌、契苾(贺兰)、思结别(
阿布思)、
白霫七州。
太宗时在交河设
安西都护府,658年改为安西大都护府,迁至
龟兹,
玄宗初改为节度使,下辖天山以南四府:(注意都护、都督之分)
(
西突厥五咄陆部)匐延、盐泊、双河、鹰娑、嗢鹿州、洁山,共六府
(
西突厥五弩失异部)
阿悉结阙部,哥舒阙部,拔塞干暾沙钵部,阿悉结泥孰部,哥舒处半部,共五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