慰安妇,指
第二次世界大战时期
日本政府及其军队为顺利实施并完成侵略
亚洲的战争而推行的一种军队
性奴隶制度,中韩历史学者认为主要是通过诱骗和强迫。该制度导致了全球范围内至少40万名无辜女性被迫沦为性奴役对象。其中,中国妇女受害者数量尤为庞大,达到了20万之众。
发展演变
公娼制度
1872年10月2日,明治政府公布“解放艺妓娼妓令”,宣布严禁人身买卖,废除传统的
游廓制度。作为其配套措施,翌年12月,公布“贷座敷渡世规则”和“娼妓渡世规则”,将所谓基于本人意愿的娼妓集中于“贷座敷”,并形成整套接受健康检查、领取营业执照、交纳税金的完整制度,奠定了近代意义上日本
公娼制度的基本框架。
1888年,
日本陆军编成师团制,
中日甲午战争后扩张至12个师团,
日俄战争后膨胀至18个师团。这些师团和步兵联队的所在地,均在短时期内发展成为军事要都。在这些军事要都,军队为解决将士的性欲排泄问题,在幕后积极推动游廓的建设,地方政府面对
性交易带来的财源,积极招请。在日本国内,伴随着军队设施的扩充,在军队的驻地周围,妓楼如影相随。在大规模战争的背景下,防止
性病泛滥及强化军队管理等“内在”需要,成为军队与公娼制度“联姻”的巨大推力,为日后慰安妇制度的形成,提供可操作的“模板”。
1905年4月,“日本
花柳病预防会”成立。1910年,日本制定《行政执行法》和《娼妓取缔规则》,将私娼纳入管制对象,对其展开强制性的性病检查。同年7月,日本政府专门制定法规,要求各地设立专门的性病医院,并出资遣送染病的公娼入院接受治疗。1927年3月25日,
日本贵族院批准《花柳病预防法》,并于1928年9月1日起开始部分实施。日本近代公娼制度的确立和发展,确保了国家参与性管理、独占女性性交易之特权。
女性贩卖网络
东亚地区女性人身贩卖网络的形成,能够在战争爆发之后的短时期内,迅速构筑起“慰安妇”的庞大供应体系。从19世纪70年代至20世纪20年代,以
九州西部和北部的天草、
岛原半岛为中心,大批日本年轻女性漂洋过海,到海外卖淫谋生,足迹遍及世界各地。粗略对其分布地域进行划分,除日本殖民地和实际占有地朝鲜、中国台湾地区、
满洲(中国
东北地区)之外,规模较大的聚集地区,还包括
东南亚(南洋地区)、
西伯利亚、
中国大陆、
香港、
北美洲等地,形成世界历史上罕见的、席卷全球的卖淫人口大移动。明治四十一年(1908年),海外“
南洋姐”的官方统计数字是30791人,其中至满洲和
夏威夷的约有20000人。
日本近代公娼制度的海外殖民地移植,为这一网络的最终确立奠定基石。
日本在
势力范围地区建造妓院和料理屋,导入以日本“内地”公娼制度为模本的卖淫
管理制度,规模较大的包括“满洲”地区、
朝鲜半岛、中国
台湾地区等。以“满洲”地区为例,1905年6月,日本在
大连设立“
关东州民政署”,并于1905年秋至1906年初,颁布一系列管理卖淫业的法规,其强制性的
梅毒检查、游廓地域的指定、卖淫年龄的限制、征税等做法,与日本“内地”的制度无异。
由此,近代日本公娼制度的基本框架,被复刻移植到
关东州。1906年9月1日,日本设立
关东都督府,关东州民政署颁布的上述法规、法令,被全盘继承下来。随后,日本在经营“满洲”过程中,逐步整理、统一各地军政署的各种卖淫
管理条例,颁布统一的《艺妓酌妇及雇妇女取缔规则》《娼妓取缔规则》《贷座敷取缔规则》及《娼妓健康诊断施行细则》等,这些法规、法令,作为日本
国家权力管理“满洲”卖淫业的重要一环,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日本近代公娼制度在
朝鲜半岛的移植,与“满洲”地区相似。1876年通过《
江华岛条约》,日本逼迫朝鲜开放
釜山、
元山,日本卖淫业者开始登陆营业。1881年,针对在朝鲜卖淫的日本娼妓,日本仿造国内的做法,在朝鲜颁布《贷座敷及艺妓娼妓营业规则》,将发放“营业执照”的权限授予日本
总领事馆。
日俄战争结束之后,朝鲜沦为日本事实上的“
保护国”。各居留地的理事厅从1906年6月至1910年4月,以理事厅令的形式,颁布了《艺妓及酌妇取缔令》和《料理店饮食店取缔令》,主要以日本人居留地为中心,逐步将公娼制度渗透到朝鲜社会。1910年8月,通过“
日韩合并”,朝鲜完全沦为日本的殖民地,此后的卖淫取缔的管理权限,由理事厅移交警务总监部和各道的警务部长。1916年3月31日,日本殖民当局公布警务总监部令第4号《贷座敷娼妓取缔规则》(同年5月1日实施),由此,
公权力认可的卖淫仅限于贷座敷的娼妓,与料理屋、饮食店等明确区分,防止艺妓、酌妇等变相卖淫。通过这一取缔规则,将朝鲜人经营者和卖淫女性全部纳入管理范畴,实现了在朝鲜半岛性
国家管理的全面掌控。殖民地朝鲜公娼制度的统一实施,意味着以法的形式正式在朝鲜半岛确立起公娼制度。
公娼制度引入殖民地支配之下的
东亚地区,令日本式的性管理模式迅速扩张。
日俄战争之后,伴随着经济上的掠夺和政治上的压制,大量殖民地女性被卷入这一体系之中。以
朝鲜半岛为例,以
第一次世界大战为界,朝鲜卖春体系趋于完成,与日本内地具有同样性风俗意识和卖淫女性供应体系,并在朝鲜社会扎根。至1929年,朝鲜半岛的朝鲜人娼妓数量,首次超过同地区的日本人娼妓。
“满洲”地区出现朝鲜人娼妓,可追溯至1910年代中叶,她们以
关东州和“
满铁”沿线地域为据点,逐步蔓延,1910年代末直达“北满”地区。1920年代初期,经由“满洲”和沿海州,
朝鲜半岛卖淫女性出现于萨哈林地区。1920年代初,又开始前往
台湾,根据1930年的统计,在调查中国台湾地区娼妓的出生地时,发现来自朝鲜半岛的女性居多。另外,1920年代在
上海、
青岛、
济南、
汉口、
天津等中国内地城市,也出现不少朝鲜人娼妓。
军队参与
初期的对外战争(
中日甲午战争、镇压
义和团运动、
日俄战争等),均在短期内迅速结束,日本军队没有足够时间管理卖淫女性,对如何解决将士的性欲发泄问题,也并未提上日程。限于
交通条件及安全等的考虑,当时的卖淫女性单枪匹马前往战场的现象较为少见,一般由妓楼的经营者带队,在战场附近开设类似日本国内
游廓的“慰安”场所。
1918年8月,日本出兵
西伯利亚,武装干涉
俄国革命,至1925年5月撤出
库页岛,历时近7年,出动兵力最多时达73000人。在这场战争中,日本军队内部性病流行。据不完全统计,约有10%至20%的日军官兵染上
性病,总数达12000人,因性病减员的人数,远多于伤亡人数。针对这种局面,日本军队采取一些应对措施。
西伯利亚出兵期间日本军队内部的性病泛滥,迫使日本军方开始关注这一问题。在这种形势之下,军队及按照军队意向运作的国家行政机构,开始作为主体走上前台,从卖淫女的征募、配置到管理,予以全面介入。
日俄战争时期,作为战场的“满洲”地区,涌入大批日本内地娼妓。为应对这一局面,营口军政署开始实施征税和
梅毒检查。1905年3月,营口军政署制定《旅舍料理屋下婢取缔规则》,在第7条中,明确规定:下婢(绝大部分就是面向军队卖淫的娼妓)必须遵从军政署的规定接受健康检查,不得拒绝。营口军政署还设置“妇人病院”,对患性病的“下婢”强制遣送病院。辽阳军政署为防止性病的泛滥,也直接运营附属机构日本妇人病院。
根据军政委员大原武庆大尉的指示,1904年12月,在安东地区新建的街道上开设了名为“游园地”的游廓。1905年2月前后,当地的饮食店组合又在此设置了日本军人专用的妓楼——“醉雷亭”,在为日本军人服务时,实行明确的价格限制。
慰安妇制度
随着日本
帝国主义对外
侵略战争的扩大,日本军队对“慰安”的需求日趋强烈,另一方面
国际社会对妇女人身买卖的强烈批判,令日本当局承受着巨大的压力。
“一·二八”事变后,日本妓院经营者为在
上海开设“海军指定
慰安所”,以招聘“军队食堂服务员”、“女佣人”等名义,在
长崎等地征募青年女性。当年5月,15名女性从长崎港出发,被送进上海的慰安设施。1936年2月,长崎
地方裁判所对涉及这一事件的10名妓院经营者做出
有罪判决,以“国外移送诱拐罪”最高判处3年6个月的
有期徒刑,1937年3月,
大审院结审,维持了这项有罪判决。
日本内地征募“慰安”女性的法令限制,以及性病防治等的现实需要,令最初从日本国内启动的“慰安”女性征募,逐步演变为
殖民地和势力范围内的强制征集。
在日本军队推动慰安所建设之时,日本国内废娼运动家,逐步与国家采取全面合作的态度,最终融入到国民
总动员的
法西斯主义战时体制之中。1937年9月28日,以
日本基督教妇人矫风会为代表的八大妇女团体成立了日本妇人团体联盟,其在成立宣言中宣称:在
国家总动员之秋,妇人团体要精诚协作,成为坚强的枪炮后盾,为跨越艰难之时局,发挥女性的真正价值。
慰安所的建立
1931年11月,
日本海军将日本侨民在上海虹口经营的四家风俗场所:大一沙龙、小松亭、永乐馆、三好馆指定为日本海军特别“慰安所”,此后“慰安妇”制度蔓延到日军的整个东亚战场。1932年1月,上海事变后,日本军队性侵犯中国妇女的事不断发生。日本开始在上海组建“慰安妇团”。淞沪停战后,陆军的慰安所逐渐撤销,而海军慰安所则继续经营。同时,在沦陷后的中国东北,有不少日本人在
关东军的驻地周围设立了军妓院。
1937年12月11日,日“
华中方面军”司令部下达《方面军关于慰安设施的实施意见》,一方面致电日本国内,要求尽快征集
日本慰安妇运往中国;一方面拨出巨款邀请日侨“方便屋”老板出面,举办“民间慰安所”;同时密令所辖各部先自行设立各种形式的临时慰安所,以上海扬家宅娱乐所的建立为标志,日军开始正式推行慰安妇制度。12月13日日军攻占南京后,大规模的烧杀抢掠,造成了性病在日军各部队中迅速流行。
松井石根下令加速在南京筹建各种慰安所。12月25日,驻防南京的日“上海派谴军”参谋部第二科提出了《关于设立南京慰安所的方案》。
1938年6月,
寺内寿一为首的
华北方面军也向部队发出设置慰安所的命令。11月3日,第2军司令官东久迩宫的部队负责对汉口和汉阳的警卫,该军立即推行慰安所制度。
梅津美治郎的关东军于1941年7月,提出招募2万朝鲜慰安妇的计划,从而将慰安妇制度推到所有侵华日军部队。
1939年4月,日本军方便开始在
海南岛占领区设置慰安所,
台湾总督府接到海南岛日占军亟需设立慰安所和招募慰安妇的指示,随即命台湾拓植株式会社负责执行海口
海军慰安所的兴建工程,及慰安妇的募集与经营业务。
1942年9月3日,
陆军省科长会议上指出要在现有基础上追加“将校军官以下的慰安设施,拟按以下规模:华北100所,
华中140所,
华南40所,南方100所,南海10所,库页岛10所,共400所”。
二战时期,慰安妇与
军马、
军犬、
军鸽以及武器弹药一样,成为日军不可须臾或缺的“军需品”。日本军需大臣曾有手令,慰安妇属军需品,但不得编号,不得建档。
1941年
太平洋战争爆发后,日军侵占东南亚地区,日本
军部将慰安妇制度有计划地推广到了东南亚各日军驻地。东南亚战场上的
日军慰安所又被称为“爱国食堂”、“官抚班”、“特别看护室”等,在菲律宾、新加坡、
马来西亚、泰国、缅甸、印度尼西亚、新
不列颠群岛和
新几内亚等地均开设有这样的慰安所,被充作慰安妇的女子来自
菲律宾、
马来亚、
新加坡、
文莱、
印度尼西亚、
柬埔寨、
泰国、
越南、
缅甸和
东帝汶等。
有资料显示,日军在1942年5月攻占
菲律宾后不久即下令开设慰安所,第25集团军占领
马来半岛后,立即着手设立了大量的慰安所。马来半岛上的日军慰安所主要分布在30多座城市。1943年10月,马来军政监部制定了《慰安设施及旅馆营业遵守规则》和《艺妓、陪酒妇雇佣契约规则》。在
印度支那半岛上,
越南是日军最早设立慰安所的地区。第15集团军到达
缅甸后不久,缅甸各地便出现了日军慰安所,慰安妇中大约有20%是缅甸妇女。日军占领
荷属东印度(今
印度尼西亚)后,拘留了大批荷兰籍妇女,并将她们编入4个日军慰安所。
日本发动太平洋战争后迅速攻占及大平洋及东南亚,所需慰安妇供不应求。1943年9月,日本的次官会议决定在日本组织少女子挺身勤劳队,1944年8月23日的第5、第9号救令公布了“女子挺身勤劳令”,并于同时正式实施,从而使搜抓慰安妇活动合法化,大批女性被强征充当慰安妇。
日本投降之前几个月在中国和东南亚诸国战场节节败退,日军为掩饰其罪行,大部分慰安妇被杀死灭口。
数量
由于日军在战败时大量销毁档案,要准确计算慰安妇的数量较为困难,在日韩国学者金一勉认为慰安妇的总体人数在17万至20万人,韩国挺身队问题对策协议会会长尹贞玉认为30万至40万人,日本作家千田夏光认为10万人,日本学者秦郁彦认为9万人,
吉见义明认为15.5万至20.6万左右,中国学者管宁认为当时日本军队中慰安妇的总人数最高限应为30万人,最低限为20万人,
苏智良认为在慰安妇制度实施的7年间,计慰安妇人数大约有36至41万人,按国籍来分析慰安妇的主体是中国和朝鲜的女子,朝鲜慰安妇的人数在14至16万之间,日本慰安妇的人数为2万人左右,
中国台湾地区、
东南亚一些地区的慰安妇有数千人,
澳大利亚、
美国、
英国、
西班牙、
俄罗斯等国的慰安妇各有数百人,而
中国的慰安妇人数最多。
截至2019年4月,
中国大陆登记在册的“慰安妇”幸存者剩16人,其中
湖南7人,
海南4人,
山西3人,
浙江1人,
广西1人。
台湾岛内仅剩2位“慰安妇”幸存者。
韩国慰安妇受害者幸存者仅存32人。
截至2020年4月,对日起诉的中国大陆24位“慰安妇”受害者原告均已辞世,无一人得到道歉与赔偿。登记在册的中国大陆“慰安妇”受害者仅剩10余人。
截至2021年5月3日,据韩国慰安妇援助团体“正义记忆连带”消息,居住在
首尔的日军慰安妇受害者尹某老人于前一晚10时许过世。由此,韩国登记在册的慰安妇受害幸存者仅剩14人。
2021年12月13日,
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工作人员在湖南新确认7名“慰安妇”制度受害者。分别是
雷金二(雷金安)、
雷金莲、
易菊连、
李淑珍、阳奶奶(化名)、
姜奶奶(化名)、
李秀青。
当地时间2022年2月24日,据韩国女性家庭部消息,韩国又一名日军慰安妇受害者当天离世,韩国登记在册的慰安妇受害者仅剩12人。
2022年3月11日16时40分,侵华日军“慰安妇”制度受害幸存者
李淑珍在湖南平江县逝世,终年108岁(虚岁)。
2022年5月,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分馆——
南京利济巷慰安所旧址陈列馆工作人员在湖南新确认3位日军“慰安妇”制度受害幸存者。
2023年5月10日,中国台湾地区最后一位受害幸存者离世。
2023年9月18日上午9时许,原二战时期日军“慰安妇”制度受害幸存者
蒋奶奶在湖南平江逝世,享年102岁。慰安妇受害幸存者在册仅剩10人。
2024年2月27日12时许,原二战时期日军“慰安妇”制度受害幸存者
刘年珍老人在湖南省岳阳县去世,享年107岁。目前,中国大陆地区登记在册的日军“慰安妇”制度受害幸存者仅剩8人。
2024年,湖南新确认一位原日军“慰安妇”制度受害幸存者
湘奶奶。
2024年8月,据上师大慰安妇问题研究中心报道,历经30余年的调查,研究中心确认中国各地“慰安妇”制度受害幸存者人数为418人,超过韩国政府和民间调查确认的239人。除去中国台湾地区的59人,中国大陆确认的幸存者为359人。
2024年8月,上海师范大学中国“慰安妇”问题研究中心派出调查小组在湖南省平江县调查确认2位原日军“慰安妇”制度受害幸存者,截至2024年8月,上海师范大学中国“慰安妇”问题研究中心登记在册的中国大陆“慰安妇”制度受害幸存者人数为9人。
分布范围
日军在其占领地区普遍设立了
慰安所。
上海是日军实行“慰安妇”制度的发源地,也是日军最大的慰安基地。在这一制度的奴役下,大量
中国、
韩国、
朝鲜、
东南亚和
欧美等国的妇女惨遭日军的蹂躏。慰安妇制度是日军基于侵略战争的需要而建立的一种军事附属制度,因而带有鲜明的军事性质,慰安所实际上已成为日军重要的军事附属设施,除在大中城市和日军控制的中心城镇里设立慰安所,在前线据点附近设置慰安所,同时也在日军据点设置“慰安室”和临时慰安所,并经常由后方派出慰安妇进行巡回“慰安”。
道歉赔偿
1995年7月,时任
日本首相村山富市倡议成立
亚洲妇女基金会,通过民间募款和
政府资助的形式,向慰安妇支付约500万日元的
赔偿金,由于赔偿条款规定慰安妇“若接受赔偿,则放弃控告日本政府的权利”,因此遭到各国慰安妇的强烈抗议,也遭到
韩国、
中国大陆、
中国台湾地区等地舆论与政府的猛烈抨击,大多数慰安妇拒绝领取赔偿金。为抵制日本规避
政府责任,台湾作家
李敖捐出100件收藏品义卖,和
马英九、“蓝委”
李庆华等人合作,义卖所得加捐款共3800万余元
新台币(约合人民币846万元)帮助慰安妇。
1999年6月,韩国政府提出,拒绝接受民间基金会赔偿的慰安妇受害者,政府将向她们发放等额的资金,以表达对日本政府态度进行对抗的鼓励。
2002年5月,由于遭到各国的抵制,亚洲妇女基金会停止运作,一共只有266人申请补偿。
2012年,韩国“慰安妇”幸存者
金福童、吉元玉,用所获捐款设立“蝴蝶基金”,帮助战争中受到伤害的妇女、儿童。
2015年,为了打破慰安妇问题的僵局,日本向
韩国派出了时任
外务大臣岸田文雄进行商议。在会谈中,岸田文雄提出:为了解决眼下的僵局,日本政府愿意向韩国的慰安妇受害者支援团体支付10亿日元,作为他们的活动经费。这一提案被韩国方接受。
各国态度
日本
日本政府和
日本天皇,就二战时日军强迫
韩国及
菲律宾、
新加坡等东南亚诸国妇女充当慰安妇一事,在各种外交场合和访问中,都表示出了不同程度的谢罪和赔偿意愿。但唯独对强迫中国妇女充当慰安妇事,表现出沉默和回避的态度。
1970年,日本的女权运动家田中美津,首先在她的著述中提到了从军慰安妇一词。
1973年,出生于中国大连的日本作家千田夏光,发表了《从军慰安妇》一书,并在书中提出日本曾在战争中强行掳走了20万朝鲜女性,其中有5-7万被充当慰安妇。此书被日本右翼大肆抵制,宣称书中的数据没有根据。
1977年,作家吉田清治开始在
朝日新闻上发表一系列关于慰安妇的证言,涉及到了对朝鲜女性的绑架等等细节。之后同样遭到了右翼的猛烈质疑,甚至对他的身份都提出了质疑。
1989年,吉田清治关于慰安妇的书籍在
韩国出版,之后在向朝鲜及朝鲜人民公开谢罪促进会的撮合下,吉田情治前往韩国,协助建立慰安妇事件谢罪碑。
1991年8月,
金学顺作为第一名实名站出来作证的慰安妇,在朝日新闻上公开发声。
1993年8月4日,由于有日本记者发现一份日军文件显示日军曾经直接参与营运
慰安所,日本内阁官房长官
河野洋平未经国会批准,即承认日军在二战期间强征慰安妇。在“
河野谈话”后,日本政府中某些持强烈
民族主义立场的官员在种种场合发表奇谈怪论,对“慰安妇”等历史事实予以否认,致使“慰安妇”问题成了困扰日本与亚洲邻国的
历史遗留问题。
2007年2月18日,时任日本
外务大臣麻生太郎指称
美国众议院外交委员会讨论中的《第121号决议文》是“无事证,也不具法律
约束力”。3月1日,时任日本首相
安倍晋三均表示,当年日军“强迫亚洲妇女充当慰安妇”之说“缺乏证据”。
2008年4月20日,
日本内阁会议通过一份
答辩书表示,接受
远东国际军事法庭认定日军在
第二次世界大战中在中国
桂林强征当地妇女充当慰安妇的判决,对此没有异议。
2012年11月11日,日本
民间团体在
东京举办“大娘们的战争和记忆——日军性暴力展报告会”,揭露侵华日军强征中国妇女当“慰安妇”的罪行,呼吁日本政府正视历史,反省战争,向受害者谢罪赔偿,尽快解决战争
遗留问题。
2013年10月7日,日本
东京的国立公文书馆日前向市民团体首次公开记载着二战期间,日军从印尼的
俘虏收容所强行带走约35名荷兰女性作为慰安妇的详细
官方资料。
2014年3月3日,时任日本
内阁官房长官菅义伟在
记者会上表示,日本
政府继承1993年“
河野谈话”。但日本的不少右翼政客否认
性奴隶制度的事实。
2015年5月,日本16个历史研究及教育相关团体敦促日本政府和媒体立即中断对日本军慰安妇问题进行歪曲。12月28日,
韩国和
日本就慰安妇问题谈判达成协议,日本方面进行了历史性的道歉,并承诺给予受害者补偿,日方出资10亿日元设立“
治愈金”,但日方提出条件,包括韩国撤走日本驻韩大使馆前的“慰安妇”少女像,双方在国际场合不就“慰安妇”问题相互指责、批评。
2016年2月,
联合国消除对妇女歧视委员会举行对日审查会议,日本政府在会议上公开否认日军强征“慰安妇”行为,并在
联合国、
国际劳工组织等场合强调“日本军性奴隶问题”中“性奴隶”措辞是对日本的诽谤。
韩国
1991年8月14日,韩国金学顺首次向世人揭发了日本强制征调亚洲国家妇女充当军中慰安妇的历史事实。
2014年1月14日,
韩国女性家族部表示,计划为分布在
韩国、
中国和
东南亚地区的
日军慰安妇纪录申遗,争取2017年列入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文化遗产名录。
2013年,裴春姬等12名慰安妇受害者向韩国法院提出民事调解申请,称日本政府在二战时期诱骗或强迫她们充当慰安妇,要求日方向受害者每人支付1亿韩元的
精神赔偿金。日本方面拒绝民事调解,在原告要求下,2016年1月该民事调解转为诉讼,被移送法院进行正式审理。日方仍然拒绝接受
诉讼文书。
日本与
韩国于2015年12月28日“闪电式”签署《韩日慰安妇协议》,双方同意“最终和不可逆转地”解决慰安妇问题。按照协议,日本承认在“慰安妇”问题上负有责任,并向韩国政府主导的“和解与治愈基金会”出资10亿日元,但日方否认这笔钱是对慰安妇受害人的补偿。日本政府也拒绝就慰安妇问题承担
法律责任,也拒绝提供“
国家赔偿”。该协议在韩国社会引发强烈不满。
2018年2月27日,一段证实日军1944年在中国云南屠杀多名韩籍“慰安妇”史实的影像资料在韩国首度公开。而在此之前,仅有关于日军屠杀“慰安妇”的证词及新闻报道。
2019年1月29日,韩国慰安妇金福童因
癌症去世。
2021年1月8日,韩国首尔中央地方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要求日本政府向“慰安妇”受害人每人赔偿1亿韩元(约合人民币60万元)的经济损失。
当地时间2023年11月23日,韩国首尔高等法院裁定日本政府应向二战期间韩国“慰安妇”受害者支付赔偿金。据日本《
东京新闻》报道,
日本外务省当天发表声明对裁决结果表示“遗憾,无法接受”,并召见韩国驻日本大使表示抗议。
2023年12月8日,
日本广播协会(NHK)报道,日本外务大臣
上川阳子当天表示,日本政府不会服从韩国法院关于“慰安妇”案件的审判权,也不会对此进行上诉。
2023年12月消息,韩国官方数据显示,日本殖民统治
朝鲜半岛期间,有8万至16万名朝鲜半岛女性沦为日军“慰安妇”。
中国
2014年1月16日,中国外交部例行记者会上发言人表示,强征“慰安妇”是
日本军国主义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对包括中国、韩国和东南亚国家在内的被侵略国人民犯下的严重反人类罪行。
2015年8月,台湾爆发“反课纲”学生占领“教育部”事件,课纲争议之一为慰安妇问题。微调后的课纲认为,应强调慰安妇是“被强迫”,遭到一部分“反课纲”学生及老师的质疑和攻击。“反课纲”学生发言人王品臻和林致宇担心慰安妇议题“得罪日本怎么办”。
2016年6月3日,台当局“
行政院长”
林全在“
立法院”接受施政质询,国民党“立委”
费鸿泰逼问
台湾当局“教育部长”
潘文忠台湾慰安妇是自愿还是被强迫,林全则抢答指出,慰安妇那么多,是自愿、强迫都有可能。
2017年8月13日,台湾民间团体发起“一人一心,一人一信”活动,要求日本政府正视“慰安妇”议题,尽速兑现道歉、赔偿等各项民众诉求。
法国
日本政府2014年1月31日对韩国在知名国际漫画节上展出“慰安妇”主题作品表达不满。主办方拒绝日本否认“慰安妇”历史的作品展出。同一天,
日本广播协会会长就“慰安妇”言论“引发麻烦”道歉。
美国
2006年4月,莱恩·埃文斯和
共和党议员克利斯多弗·史密斯在得到
众议院38名议员的联合署名后,共同向
美国国会提交了“H.Res.759”的关于日军从军慰安妇问题的决议案。9月13日,美国众议院
国际关系委员会以
口头表决方式
一致通过第759号决议,呼吁日本政府就上世纪30年代和二战时期发生的“慰安妇”事件正式做出书面道歉,并对下一代进行相关教育。由于日方的游说阻挡,在全体会议表决时,759号决议未能顺利通过。
2007年1月31日,
民主党日裔众议员麦克·本田联合6名众议员重新在众议院国际关系委员会提出“H.Res.121”决议,敦促日本政府就二战“慰安妇”问题应该“以一种清晰的、毫不含糊的方式正式予以承认、道歉、并承担
历史责任。日本首相也应该以官方身份予以公开道歉。”7月30日,美国国会众议院2007通过了第121号议案,谴责日本在二战期间强征亚洲其他国家妇女充当日军“慰安妇”。
2012年7月,
美国国务卿希拉里·克林顿指示美国所有文件和声明禁用按日语直译的“慰安妇”一词,将其改为“被强迫的
性奴”,以此要求日本正视二战期间的性暴行。
2014年1月16日,
美国参议院在全体会议上表决通过了包括慰安妇问题的
美国政府2014财年预算法案。在法案附加文件中,众议院“敦促国务卿推动日本政府处理决议所提事项”。
东南亚
1992年4月1日,菲律宾“新爱国主义同盟”要求本国政府就菲律宾慰安妇问题进行彻底的调查。7月13日,菲律宾慰安妇问题调查委员会在
马尼拉成立。8月10日,第一届慰安妇“亚洲联合会议”在汉城召开,菲律宾代表出席,会议组成“强制从军慰安妇亚洲联合组织”。
1993年2月3日,菲律宾外长
罗慕洛在东京访问时,代表菲律宾首次正式向日本政府提出,日本必须采取措施,解决日军强迫菲律宾妇女充当慰安妇的责任和赔偿问题。
1999年3月11日,菲律宾众议院
人权委员会决议,要求日本政府制定慰安妇赔偿法。
其它国家
1996年,
联合国人权委员会就专门就“慰安妇”问题进行独立调查,并发表了报告。4月1日,联合国法律专家库马拉斯瓦米向联合国人权委员会提交了《关于战时军事性奴隶》的报告。6月17日的美国《
时代》周刊登载了一篇名为《慰安妇:日本卸不掉的历史包袱》的报道,首次向西方读者揭示了日军“慰安妇”事件的真相,对“慰安妇”的悲惨遭遇表示了强烈的同情,批评日本政府在“慰安妇”等历史问题上的顽固立场。
2007年11月29日,
加拿大国会通过决议案,要求日本为二次大战期间强迫20多万亚洲妇女充当军妓一事道歉。
2007年12月13日,
欧洲议会在法国
斯特拉斯堡讨论并通过了一项决议案,要求日本政府正式就“慰安妇”问题道歉,并对受害者及其家属给予经济赔偿。
2007年11月20日,
荷兰议会下院全票通过一项动议,要求日本就二战期间强征“慰安妇”一事道歉,并对幸存者进行赔偿。
相关报道
2012年12月,
亚洲民间组织“日军
慰安妇问题亚洲连带会议”将8月14日定为“慰安妇回忆日”。
2016年5月31日,
中国大陆、
韩国、
日本、
菲律宾、
印度尼西亚、
东帝汶、
荷兰、
英国、
澳大利亚、
美国以及
中国台湾地区共11个
国家和地区的民间组织,发起“慰安妇”资料申请“世界记忆名录”遗产登记,该申请获得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确认。2017年10月,UNESCO将对该项申报进行评审。
2017年11月23日,
韩国国会法制司法委员会表决通过了“日军慰安妇
受害者的生活稳定支援法”修正案,指定每年8月14日为“
慰安妇纪念日”。
2019年2月25日,韩国
首尔举办记录日军
二战罪行的“慰安妇”图片展。
2021年6月28日,在
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第47届会议上,针对日本代表称关于日本军队在二战期间强征“慰安妇”说法系编造的故事等表态,中、韩两国代表分别予以严正驳斥。
2021年11月24日,侵华日军“慰安妇”制度受害者
余爱珍在湖南
平江县逝世终年98岁。
2021年12月13日,
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工作人员在湖南新确认7名“慰安妇”制度
受害者。
2022年3月13日,侵华日军“慰安妇”制度受害幸存者
李淑珍在湖南平江县离世,终年108岁(
虚岁)。
2022年5月,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分馆——南京利济巷慰安所旧址陈列馆工作人员在湖南新确认3位日军“慰安妇”制度受害幸存者。她们分别是101岁的
方奶奶、95岁的欧奶奶、91岁的沈奶奶。日军入侵湖南时,她们均被日军抓走,被迫沦为“慰安妇”。方奶奶和欧奶奶后来终身未孕,沈奶奶终身未婚。
2022年6月30日凌晨4时许,原
二战时期日军“慰安妇”制度受害幸存者
雷金二老人在湖南华容的家中去世,享年98岁。
2022年12月12日,侵华日军“慰安妇”制度受害幸存者方奶奶去世,享年101岁。
2023年5月10日,最后一位台籍“慰安妇”过世,享耆寿92岁。
2024年2月14日凌晨,侵华日军“慰安妇”制度受害幸存者
欧阳奶奶在湖南平江逝世,享年97岁。
2024年2月18日下午4时22分许,原二战时期日军“慰安妇”制度受害幸存者
沈建美老人在湖南省长沙县逝世,享年94岁。
2024年6月6日13时许,原二战时期日军“慰安妇”制度受害幸存者
林奶奶在湖南平江县去世,享年95岁。经上师大慰安妇问题研究中心调查确认的中国大陆地区登记在册的日军“慰安妇”制度受害幸存者还剩7人。
2024年8月,上师大中国慰安妇问题研究中心 赴湖南省平江县调查确认了2位原日军“慰安妇”制度受害幸存者慧奶奶、李奶奶(均为化名)。截至2024年8月,该研究中心登记日军慰安妇制度受害幸存者在册仅剩9人。
2024年12月28日,原二战时期日军“慰安妇”制度受害幸存者湘奶奶(化名)在湖南平江县去世,享年95岁。截至2024年12月,经上师大慰安妇问题研究中心调查确认的中国大陆地区登记在册的日军“慰安妇”制度受害幸存者还剩8人。
索赔案件
2016年12月,
李容洙等“慰安妇”受害者和受害者遗属对日本政府提起诉讼,要求日方向原告每人赔偿2亿韩元。2021年4月,首尔中央地方法院以日本作为主权国家适用国家主权豁免为由驳回诉讼。
2023年11月23日,韩国首尔高等法院裁定,日本政府应向韩国“慰安妇”受害者及遗属每人赔偿2亿韩元(约合15.4万美元)。
当地时间2023年12月8日,日本政府表示,不会就“慰安妇”受害者和遗属对日索赔案的二审判决提出上诉。
2024年4月,
中国18位慰安妇受害者子女近日再次起诉日本政府,这是民间对日申诉32年来,首次在中国法院向日本政府提起诉讼。
2024年8月7日,湖南长沙郴州岳阳地区8名侵华日军“慰安妇”制度受害幸存者,向湖南省高院提起诉讼,要求判决日本政府道歉并赔偿。这是中国受害者首次在国内提起诉讼。
游行示威
2024年8月14日,菲律宾“慰安妇”受害者家属在首都马尼拉街头游行示威,敦促日本正式道歉、作出赔偿。
建筑雕塑
据统计,全球有超过50座“慰安妇”纪念物。主要集中在
中国、
韩国、
菲律宾等国家。韩国在世界各地建立了超过37座“韩国慰安妇和平少女像”。
相关影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