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官,汉语词汇。拼音:qīng guān 释义:1.清官即清资官,或称清职。魏、晋、南北朝时,人们崇尚虚玄,不愿务实,遂将“职闲廪重”(《晋书·阎缵传》)和接近皇帝的清要之职视为清官。一度并成为制度,《南齐书·东昏侯纪》记:“诏三品清资官以上应食禄者,有二亲或祖父母年登七十,并给现钱。” 2.清朝的官吏。 3.公正廉洁的官吏,又称
循吏、良吏、廉吏.。 4.在坏体制下,做好事的官。 5.能为民请命的人。只要一提起况钟 ,人们立即就会想到《十五贯》故事里那位甘冒风险、敢于伸张正义、为民申冤的清官。
释义
1、 [respectable and morally lofty official]∶清贵的官职
八品清官
2、 [honest and upright official]∶旧称廉洁公正的官吏
清官难断家务事
例句
1、清贵的官职。
《晋书·刘颂传》:“约己洁素者,蒙
俭德之报,列于清官之上。”
唐 柳宗元 《田门助教厅壁记》:“旧制以
拾遗为八品清官,故必名实者居于其位。”
郭沫若 《中国史稿》第三编第八章第一节:“当时的官职有清浊之分,清官只能由士族担任,寒人则只能做浊官。”
2、公正廉洁的官吏。
金 元好问 《薛明府去思口号》之一:“
能吏寻常见,公廉第一难;只从明府到,人信有清官。”
明 李贽 《因记往事》:“若说是赞,则彼为
巨盗,我为清官,我知尔这
大头巾绝不会如此称赞人矣。”
明 冯梦龙《警世通言·钝秀才一朝交泰》:“ 马万羣 本是个清官,闻知此信,一口气得病,数日身死。 马德称
哀戚尽礼,此心无穷。”
清 吴敬梓《儒林外史》第三一回:“我那伯父是个清官,家里还是祖宗丢下的些田地。”
茹志鹃 《高高的白杨树·妯娌》:“虽说现在的年轻人跟过去不同,可是清官也难断的家务事,谁家里也免不了。”
3、不留宿客的妓女。
《王二姐思夫》第四回:“十五那年打‘清官’坐。”
4、清 廷的官吏。
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辛亥革命·南北代表会议问答速记录》:“伍代表 言:‘尔若照 汉 人思想,可以必成;若存 清 官思想,则不敢必。’”
清官特征
1。正气;清官是封建统治阶级的忠诚护卫者。他们在
民族分裂、国破家亡乃至出使异域之际,出于对
封建王朝的忠诚和护卫,在抗击外辱,捍卫主权、维护统一等方面作出了重大贡献,客观上维护了民族尊严尊严、体现了中华民族的浩然正气。
2,勤政;清官是封建王朝
国家机器上的零部件。为了维护国家机器的正常运转,他们多能勤于政务,或恭敬办事,不辞艰辛;或亲躬政务,
日夜操劳,或审时度势,顾全大局;这些清官的所作所为无疑是应该肯定得。
3.
谏诤。清官是封建统治阶级内部的调解器。为了封建王朝的长治久安,为了维护本阶级内部成员不受侵犯,不少清官终生谋国。
4.执法。清官是封建
法定权利以及伦理朝纲的重视遵循者。封建伦理朝纲和
法律规范的体系,是维护封建王朝一定统治秩序的基础。清官作为
地主阶级中维护法定权利以及伦理朝纲的忠实代表,不能容忍来自集团内部或外部势力对伦理朝纲和法律规范体系的肆意冲击和破坏。他们在客观上对于政权的稳定和法律的表面持平以及民心之维系,起到了
不容忽视的作用。
5.爱才。清官是封建统治阶级队伍中较有远见的成员。他们有一个共识:立国安邦、施政治国,关键在于人才的选拔和使用许多清官深谙
治国之道务在
举贤的道理,他们视人才为国之大宝,以举贤荐能为己任。从而使封建官僚队伍中长期保持一定的新鲜血液,即使改朝换代,也人才辈出,以此维持
封建制度的沿袭。
6.律己。清官是
封建社会统治阶级官僚队伍中的楷模。清官为人,大多自身品行端正,志向高远;严于律己,宽以待人。
7.家教。清官既是传统
道德规范的受教者,同时又充当传统道德规范的传教士。家庭教育历来被视为人生启蒙的开端,在封建社会里,许多人从小就受到家庭中严格的
道德标准的教育和熏陶,这就为他们将来进入仕途以后成为清官的一份子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受过良好教育的清官,自身又充当传统道德的传教士。他们对后人的教育,从道德规范、智能学识、奉公守法、自立自强到细微的日常生活琐事,几乎无所不包。他们在中华民族家教史上添加了丰厚的一页。
简介
自封建社会迄今,民间对好官的称呼,皆为清官。
在正式的典章史籍中,对好官一般不称清官,而叫“
循吏”、“良吏”、“廉吏”等等。
中国是世界上最早建立官僚机构的国家,从
司马迁的《
史记》开始,就出现了对官僚的
类型化评价。
好官的标准是在不同的时期有不同的
侧重点独尊儒术三国未年开始,根据
司马懿的思想,
清、慎、勤成为正式的为官标准化,清官也就逐渐成为好官的代名词。清官比之于贪官而言,毕竟对人民有益,为人民做好事,对
社会历史起过积极作用,也更为人民所称道;他们廉洁奉公、公正执法的一面,对今天的法治建设与廉政建设,仍不乏学习、借鉴意义。
我国历史上,曾涌现出一大批敢于为民请命,刚正不阿,不惜丢官罢职的直臣廉吏,影响最大的莫过于被百姓誉之为“
阎罗包老”的
包拯和敢于责备皇帝的
海瑞,以及抗旨斩杀弄臣的
袁可立。这些出于
公心不惜触怒当朝天子和权贵的行为,是有直接丢官杀头危险的,这远比清代异族统治下一些汉人官员靠吃糠咽菜和穿破旧
官服的“
豆腐汤”、“南瓜胡”等表面作秀的俭约拘谨更为难能可贵,历来少之又少。
然则,任何事物,都不是独立存在的,一阴一阳,一善一恶,必有偶焉,清
刘鹗《老残游记.第十六回》云: 赃官可恨,人人知之,清官尤可恨,人多不知。葢赃官自知有病,不敢公然为非;清官则以为我不要钱,何所不可,刚愎自用,小则杀人,大则误国。吾人亲眼所见,不知凡几矣。试观
徐桐、李秉衡,其显然者也。
二十四史中,指不胜屈。作者苦心,愿天下清官,勿以不要钱,便可任性妄为也。历来小说,皆以揭赃官之恶。有揭清官之恶者,自老残游记始。如清代的一些汉官,屈服于
满族的高压统治,又以清官自诩以洗白,对
汉民族却以扫黄等名义进行
意识形态的打压,以赢得
满清统治者的欢心。如被清朝统治者无限拔高为理学名臣的
汤斌,就是为对抗有高度民族自觉意识的著名理学家
吕留良而树立起来的汉官样板。
十大清官
西门豹
当时邺地是魏都的重要门户,且是
战略要地,但天灾人祸不断,民不聊生。
魏王特派
西门豹担任邺县令,治理邺地。西门豹到邺地后,微服私访,
询查百姓疾苦,利用“
河伯娶媳妇”事件,智惩三老、廷椽和巫婆,用事实教育百姓,破除迷信。
同时,修建漳河
十二渠,治理漳河水患,发展
农业生产,使邺地百姓逐步富庶起来。西门豹为官一生,清正廉明,造福百姓,死后,邺地百姓专门为他在漳水边建造了祠堂,四季供奉。
赵广汉
字子都,西汉时期
涿郡蠡吾县人。曾任守
京兆尹、
颍川郡太守、京兆尹。在
颍川郡任太守期间,是
赵广汉前期治理的最佳阶段,他不畏强权,精明强干,刚到任的几个月时间,就做了两件大事:一是打击豪门
大族的势力,缓和
社会矛盾;二是加强地方管理,转变当地的不良风气。其威名由此流传,《
汉书》本传中就把擅长 处理政务说成是他的天性。赵广汉在担任京兆尹时,表现出高度的
责任心,处理各项公务,往往通宵达旦。并且善于思考,讲究办事效率。在其治理期间,
京兆地区
政治清明,官属和百姓无不交口称赞。但京兆尹的职责在于管理京城,因在天子脚下,日常处理政务容易得罪皇亲国戚和当朝显贵,所以,虽然赵广汉算得上是一位京城行政官中的佼佼者,也仍然落得被腰斩的下场。
赵广汉任
京兆尹期间,为官廉洁清明,威制豪强,深得百姓赞颂。
黄霸
(? - 前 51 ),字次公,西汉时期淮阳
阳夏(今河南
太康)人。史学家
班固评论说:“自从汉朝建立以来,要讲治理百姓的官吏还是数
黄霸第一。”黄霸还在年少时,就立下了做一名好官吏的志向。由于汉时并无
科举制度,
汉武帝为缓解财政困难,发布诏令,凡是向国家贡献财产的给官做。黄霸便用粮食换了一个
卒史。 从政后,奉公守法,以廉为本;体察民情,以劝课农桑为重。特别是黄霸断案,崇尚
仁政,反对酷刑;对疑案坚持从轻处理;主张对犯罪实行外宽内明,教化为先,把重点放在防患于未然上,所以,黄霸为官,百姓拥护,朝廷满意,属下悦服。黄霸也因此从一年俸二百石的
小史,一直升到了朝廷的丞相。其中,以在当时的大郡 --
颍川郡任太守的政绩最为突出。此前,颍川郡是一个豪强地主称霸一方,百姓流离失所的地方,他到任后,大刀阔斧,布施恩德,安置流民,重视农桑,施行教化,经过几年的精心治理,
颍川出现了太平安定,吏治清明,生产发展,“田者让畔、道不拾遗”的太平景象,皇帝因此下诏称颂
黄霸是良吏中的最优秀者。
于谦
于谦(1398年5月13日-1457年2月16日),字廷益,号节庵,汉族,明朝名臣、著名清官、民族英雄,
浙江杭州府钱塘县(今浙江省杭州市
上城区)人。
宣德元年(1426年),
汉王朱高煦在乐安州起兵谋叛,于谦随明宣宗
朱瞻基亲征。于谦被任命为御史,待高煦出降,明宣宗让于谦数落他的罪行。于谦正词崭崭,声色震厉,朱高煦在这位御史的凌厉攻势下,被骂得抬不起头,趴在地上不停地发抖(伏地战栗),自称罪该万死。
明宣宗大悦,当即下令派于谦巡按江西,平反冤狱数百起。宣德五年(1430),宣宗知道于谦可以承担重任,当时刚要增设各部右侍郎为直接派驻省的巡抚,于是亲手写了于谦的名字交给吏部,越级提升为
兵部右侍郎,巡抚河南、山西。于谦到任后,轻装骑马走遍了所管辖的地区,访问父老,考察当时各项应该兴办或者革新的事,并立即上书。一年上书几次,稍有水旱灾害,马上上报。[3] 正统六年(1441年)上书说:“现在河南、山西都积蓄了数百万斤粮食。请在每年三月份时,令
府州县报上缺少食物的下等民户,然后按分额支给他们粮食,先给
豆类和
高粱,其次给小米和麦子,最后给
稻谷,等秋收后偿还。因年老有病以及贫困而不能偿还的则给予免除。州县官吏任期已满应当升迁的,如果预备粮不足,不能离任。还要命令风宪官员经常监察。”皇上下令施行。河南黄河沿岸,经常被洪水冲开缺口。于谦令加厚建筑堤坝,每个乡里都要设亭,亭设
亭长,责令其督率修缮堤坝。又命令百姓种树挖井,结果当地榆柳夹路,行人也不再受渴了。大同孤立在塞外,按抚山西的官员常走不到,于谦请另设御史来治理。又把镇边将领私人开垦的田地全部收为官家屯田,以资助边防开支。于谦的恩威远为流行,太行山的盗贼为此而不敢露面。
正统年初,
杨士奇、
杨荣、
杨溥主持内阁朝政,都很重视于谦。于谦所奏请的事,早上上奏章,晚上便得到批准,都是“
三杨”主办的。但于谦每次进京商议国事时,都是空着口袋进去,那些有权势的人不能不感到失望。到了“三杨”已经去世,太监
王振开始掌权,作威作福,肆无忌惮地招权纳贿。百官大臣争相献金求媚。每逢朝会期间,进见王振者,必须献纳白银百两;若能献白银千两,始得款待酒食,醉饱而归。而于谦每次进京奏事,从不带任何礼品。有人劝他说:“您不肯送金银财宝,难道不能带点土产去?”于谦潇洒一笑,甩了甩他的两只袖子,说:“只有清风。”山西、河南的官吏和百姓俯伏在宫门前上书,请求于谦留任的人数以千计,周王、
晋王等藩王也这样上言,于是再命于谦为巡抚。当时的山东、陕西流民到河南求食的,有二十余万人,于谦请求发放河南、
怀庆两府积储的
粟米救济。又奏请令
布政使年富安抚召集这些人,给他们田、牛和种子,由里老监督管理。正统十四年(1449年)
土木堡之变,
明英宗被瓦剌俘获,他力排南迁之议,坚请固守,进
兵部尚书。
代宗立,整饬兵备,部署要害,亲自督战,率师二十二万,列阵
北京九门外,破瓦剌之军。加
少保,总督军务。
天顺元年(1457年)
英宗复辟,
石亨等诬其谋立
襄王之子,被杀。被害时“阴霾四合,天下冤之” 到抄家的时候,家里没有多余的钱财,只有正屋关锁得严严实实。打开来看,只有
朱祁钰赐给的
蟒袍、剑器。《
明史》称赞其“忠心义烈,与日月争光”。
狄仁杰
(公元 630-700 ),字怀英,唐朝
并州太原(今山西太原市西南)人,应试明经科(唐代
科举制度中科目之一),从而步入仕途。从政后,经历了
唐高宗与
武则天两个时代。初任并州
都督府法曹,转
大理丞,改任
侍御史,历任宁州、
豫州刺史、地官侍郎等职。
狄仁杰荷兰也有人以此为题材,编了 一本《
大唐狄仁杰断案传奇》。
包拯
(公元 999-1062 ),字希仁,庐州
合肥(今安徽合肥)人,是历史上最有名的清官。他青少年时,就开始立志要为国家出力,“竭忠死义”。
包拯仕途的起点是知县,后历任知府、
转运使等地方行 政长官;担任过
监察御史等监察大臣、户部副史等掌理
国家财政的高级官员、
都部署等军事要职;当过
外交使节出使辽邦;最有名的是做过
天章阁待制、龙图阁直学士,所以后人称他为包待制、
包龙图、包学士。他在开封任知府虽仅一年多的时间,但死后,开封百姓却在
开封府署旁边建了一座
包公祠,以纪念和供奉他。包拯一生清廉简朴,从不讲究排场,即使做了大官,穿着仍与布衣时一样;对贪污深恶痛绝,在给
仁宗的
奏疏《乞不用赃吏》中说“廉者,民之表也;贪者,民之贼也。” 他一生严于律己,身体力行,他在
端州任知州,整顿吏治,打击贪污,深受百姓欢迎,离任时当地精制一
好砚相送,他都婉言谢绝,“不持一砚归”;他一生铁面无私,不避权贵,执法如山。对皇亲国戚、宦官权贵的
不法行为,一律极力主张绳之以法。大力平反冤狱,是包拯生前与死后深
为百姓所赞扬和称颂的主要内容。包拯在当时和后世都享有盛名,特别在死后,作为清官的
典型形象,被不同体裁的
文艺作品大肆渲染,使之带有神奇色彩。随着国际上文化交流的进展,
包拯这个历史人物和
艺术形象还赢得了世界的声誉。虽然史料中的包拯与艺术作品中的形象相差悬殊,但包拯的一生,既能得到封建最高统治者的赏识,也受到处于水深火热中的下层人民的拥护和爱戴,作为清官确实是非常典型的。包拯也是宋朝有名的清官,《
梦溪笔谈》记载过他的一件糗事。包拯坐镇
开封府时,有人犯法,按律应处脊杖。这人贿赂了一个小吏,想让其帮忙免去这顿皮肉之苦。小吏拿了钱,与他约定:
开堂时只管大声喊冤,其他的事交给我。开堂问罪,那人果真呼号喊冤,分辩不已。小吏故作不耐烦,恶声呵斥:“不就是脊杖吗,受就受了,啰嗦什么?”
包拯见小吏如此越权跋扈,大怒,将其杖责,却把犯法的从轻发落了。小吏虽挨了打,却得了钱,犯法者出了钱,免了一顿打,大家双赢,输的是包拯。
况钟
(公元 1383-1442 ),字伯律,号如愚,明朝江西
靖安县龙
冈州人。
况钟一生出色政绩在苏州知府任上,他直接减轻官粮,实行折征的办法减轻百姓负担,稳定和发展经济。同时,整肃吏治、端正风气,注意清理冤狱,为民伸冤。他排了一个
日程表,每天勘问一个县的案,周而复始,从不间断。在刚到任的八个月中,就清理了1500 多件案子。经他审理过的案子,无论大小,都能基本做到百姓不叫冤枉,土豪不敢再为非作歹。只要一提起况钟,人们立即就会想到《
十五贯》故事里那位甘冒风险、敢于伸张正义、为民伸冤的清官。除此之外,他还做了兴修水利、举办学校、推荐贤才等造福一方的好事。况钟任职十三年间,三次离任三次留任,替苏州百姓办了不少实事,最后积劳成疾,病逝于苏州任上。当地百姓为纪念
况钟,在他死后,苏州和七个县都建立了祠堂。
海瑞
(公元 1514-1587 ),字汝贤,
海南琼山县人。他生活的年代,正是明王朝由盛及衰的转折时期。表面一片升平,其时危机四伏。
海瑞年青时,便对
社会问题表现了极大的关注。在户部供职时,出于对国家财力的忧虑,为进谏迷信道教、一心求仙而纵容各地大兴土木修建庙坛道观的
嘉靖帝,以六品小官身份抱着必死决心毅然上疏。这次他呈上的奏疏便是有名的“直言天下第一事疏”,后人称为《
治安疏》。奏疏递上后,海瑞即被入狱,好在不久嘉靖病逝、新帝在丞相
徐阶的劝说之下,才得以获赦,官复原职,并逐步升至应天十府巡抚等职。之后,他为匡正时弊,严肃法纪,主持制定了贪污满“八十贯绞”等严刑。他铁面无私,对一直有恩于他的老丞相徐阶也毫不留情,将徐家仗势多占的 40 万亩良田退还原主,将欺压良民的徐阶的两个儿子及 20 多个家人依律问罪。纵观海瑞为官,历经嘉靖、
隆庆、
万历三朝,多次冒死进谏,虽是为了维护封建统治的根本利益,但他严于执法,除暴安良,生活清廉,同情百姓,招抚流亡,
注意发展生产,兴修水利,限制大地主无止境的盘剥,改革落后的风俗习惯等,得到了百姓的广泛拥护,其行为具有不可否认的历史进步作用。明朝大清官
海瑞曾经研发过一套断案标准:“凡讼之可疑者,与其屈兄,宁屈其弟;与其屈叔伯,宁屈其侄;与其屈贫民,宁屈富民;与其屈愚直,宁屈刁顽。事在争产业,与其屈小民,宁屈乡宦,以救弊也。事在争言貌,与其屈乡宦,宁屈小民,以存体也。”世事繁杂,海大人不是
福尔摩斯,遇到断不了的案子,干脆一律倾向弱者,自以为心安理得。海瑞绝不是这套原则的唯一奉行者,在他前后,有很多官员都曾这么干过,他们有一个统一的称号——“清官”。
袁可立
袁可立(1562--1633),字礼卿,号节寰,明河南睢州(今
睢县)人,万历十七年进士,官至兵部尚书太子
少保,累赠
光禄大夫太子太保。入祀家乡睢州乡贤祠,是
苏州府名宦祠中与
文天祥、况钟、海瑞、于成龙、
林则徐等并列的清官廉吏,又是明代十四任
登莱巡抚中唯一被列入
登州府名宦祠特祀的一位。
袁可立正直敢言,为民请命,万历十七年首任
苏州府推官。二十八岁弹劾官大五级的
应天巡抚李涞,力雪苏州太守
石昆玉冤案。时苏州“胥吏抱牍如山,公片言立决,如风扫箨。”石昆玉以廉直著称,按治豪横而忤李涞,李涞秉承首辅
申时行意而诬劾太守。袁可立“对
中丞诵之,其声琅琅。中丞愧甚,举屏自障。公读法声益厉,中丞遂自劾去。”袁可立治狱五年,在苏州审理了多起震惊全国的惊天大案,政绩被评为“江南冠”,以治行第一擢
山西道监察御史,吴民箪酒相留,哭送百里不绝。
“(万历)二十三年选
山西道御史,巡视西城。”时有
弄臣杀人,百官不敢问,
袁可立重捶抵罪。“会有一珰杀人,公廉其状,捕而绳之,法不少借”。即有人持重金至其门,可立勃然大怒道:“杀人者死,朝廷法也。吾为朝廷守之,即弄臣可脱乎?”“吾知有三尺,不知弄臣”。不久,皇帝绕过内阁下
中旨豁免。“果得中旨赦之,可立不为动。”抗旨将弄臣正法于市,万民呼“袁青天”。“迨奉命巡城,而持斧埋轮,贵戚敛手。”京城称“真御史”。但由此触怒权贵,为日后罢官埋下祸根。
时皇帝宠信后宫,朝纲废弛。雷震景德门,
袁可立上疏针砭时弊,遭夺俸一年。可立不
为动,再次直言问责皇帝:“若郊视不亲,朝讲久废,章
奏之批答不时,宫府之赏罚互异,叙迁有
转石之艰,征敛有竭泽之怨。是非倒置,贤奸混淆。使忠者含冤,直者抱愤,岂应天之实乎? ”疏上,削职为民二十六年,史称“
震门之冤”。“及抵里萧然,图书数箧”。
泰昌立,起袁可立自民间,官拜
兵部左侍郎,加太子
少保兵部尚书,督理辽海军务,奇兵收复辽南,安置逃难辽民。
袁可立为人公正廉直,顾大局,主张排除
党争多做实事,思想倾向东林,
魏忠贤由是恨他,一些激进的东林人士也排斥他。同年
高攀龙曾致书袁可立:“弟腐儒一,无以报国,近风波生于
讲会,邹冯二老行,弟亦从此去矣。”从此袁可立与
阉党矛盾公开化,每议事“数有所抵牾,欲自请外”。魏忠贤以袁可立有意“轧己”,派出大批爪牙“卒日环伺公门,思坐以不法”,但终因其刚正廉洁“而无可乘借。”
天启六年十一月二十二日,九卿科道公推
袁可立南京
户部尚书,
魏忠贤作梗,加衔致仕。时北则
崔呈秀为本兵,自袁可立去职,天下兵马大权阉党一手握定,忠贤推戴之势成矣。袁可立“归而魏焰益肆”。
黄道周说:“当魏崔时,盖无复然明义、真者,有之,则必自大司马节寰袁公也。”
泰昌皇帝
朱常洛:“一朝抗疏,二纪归田。口不言事,耻汉人部党之名;退不忘君,有楚尹毁家之风”(
钱谦益《牡斋全集》)
天启帝评价道:“袁可立清任以和,直方而大;精神折冲于千里,文武为宪于万邦”。
陈继儒评价道:“公司理吴中,执简柱下,上书忤当路,削籍二十六载。…公乞骨骸者七,辞衔者三,熹庙不能留,魏党不能夺,一时难进易退之高风,真可洗满朝称功颂德之秽气。生死无暇,荣哀兼备,盖先朝之宝臣,而亦后来学士大夫出处之榜样也。”
袁可立执法如山,凡有案件,皆刚毅持正,不避权贵,“至犯令抵罪者,虽宠近必行,似
欧阳永叔。”
问案释疑,理雪冤狱,“给谏公(袁可立)李七年,而出人死罪者以数千计。按部所过,囹为之空。”
2013年10月8日,《
检察日报》以“勘破冤案名留青史”为题对四百年前
袁可立主政苏州司法期间为民请命洗雪冤狱的事迹进行了表彰。中共福建省委主办的《
海峡通讯》发表了谢志伟的《
袁可立:有胆有识有奇谋》,对袁可立一生刚直不阿胆识过人的一系列
政治事件进行综述。2014年5月,《
大河报》以“
袁家山前说袁公”为题对袁可立的一生事迹进行五期
连续报道。2014年6月,
河南省文物部门投入巨资对袁可立生前遗迹袁家山进行四百年来最大规模的
环境整治和维护,袁可立“忠诚干国,正直立朝”的廉直精神将作为
中华民族正能量的精华被一代代传承颂扬。2018年,《神探袁可立》获国家广电总局批准在
央视电影频道公映播出。2019年11月7日,袁可立墓碑在睢县落成。2022年初,为弘扬袁可立清官廉吏精神,睢县在
河南省人民政府大力支持下,大规模开建袁家山文化园。
于成龙
(1617-1684) 字北溟,号于山,清山西永宁(今
吕梁离石)人。谥“清端”,赠太子太保。明崇祯十二年(1639年)举副员,清顺治十八年(1661年)出仕,历任
知县、知州、知府、道员、
按察使、布政使、巡抚和总督、加兵部尚书、
大学士等职。在20余年的宦海生涯中,三次被举“卓异”,以卓著的政绩和廉洁刻苦的一生,深得百姓爱戴和康熙帝赞誉,以“天下廉吏第一”而蜚声朝野。
康熙二十年春,康熙帝当面褒赞他为“今时
清官第一”。于成龙始终把整顿吏治放在工作的首位,针对各属贿赂公行,请客送礼之风,他从利用中秋节向他行贿的官员开刀,惩一儆百。他赴任江南,入境即“微行”访于民间,面对“州县各官病民积弊皆然而江南尤甚”的状况,很快颁布了《兴利除弊约》。他举优劾贪,宽严并济,时人说凡他所到之处,“官吏望风改操”。
于成龙的官阶虽越升越高,但生活却更加艰苦。为扼止
统治阶级的奢侈腐化,带头实践“为民上者,务须躬先俭仆”。去直隶,他“屑糠杂米为粥,与同仆共吃”,在江南“
日食粗粝一盂,粥糜一匙,侑以青菜,终年不知肉味。”江南民因而亲切地称他作“
于青菜”。
总督衙门的官吏在严格的约束下,“无从得蔬茗,则日采衙后槐叶啖之,树为之秃。”他天南地北,宦海20余年,只身天涯,不带家眷,只一个
结发妻,阔别20年后才得一见。他的清操苦节享誉当时,卒后居室中只看到“冷落菜羹……
故衣破靴,外无长物”。
诗词欣赏
清官难(五首)
一
为官清廉易变难,弃私遭遇污吏怨。囊中羞涩怎请客?丢掉良心卧不安!
二
也羡富贵要脸面,杂念丛生惹祸端。不愿伸手算何过?就怕效仿得疯癫!
三
清官难做如登天,亲友想借滥用权。若不同流图私利,何止对君有意见。
四
正直无私也讨厌,不会交易卖弄权。受欺受罪笑活该,可悲之人说可怜。
五
坚持信仰凭志坚,难为清官做人难。鬼怪妖魔妖怪鬼,
钱通神仙神通钱。——《
读月楼诗存》